一、依臺北市98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暨表揚活動實施計畫辦理。
二、本校98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人選經各科推薦,並經本(98)年3月10日召開之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推薦輔導與特殊教育李桂妹老師,代表本校參加臺北市98年特殊優良教師評選。
三、依相關規定於本校網站上公告5天後,於本(98)年3月16、17、18日將薦送表件及相關資料送交臺北市立松山高級職業學校,完成薦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