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總統教育獎開始推薦甄選囉!
1. 推薦規定:需為公立予以立案之私立國民小學學生。
2. 推薦條件:被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備下列條件:
(1)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2)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3. 本案初審時間為:1/5~1/18,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4. 國中小組,請於1/18前將「被推薦人基本資料表」、「推薦表」等資料報局,請於期限內將申請表交給輔導組。
5. 獎勵方式與表揚方式:
(1)國小組每名學生頒發獎助學金10萬元、獎狀1紙、獎座1座。
(2)編撰總統教育獎獲獎芳名錄
(3)每位受獎學生得邀1~3位(其中一位為學校師長)對其成長最有助益之人士蒞臨觀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