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對象:當學年度身心障礙之適齡國民

申請時間:每年1/5--1/15

申請地點:國民戶籍所屬學區學校

詳細資料及辦法請參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網站

http://www.edunet.taipei.gov.tw/ct.as ... tNode=33582&mp=104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