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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 最新消息 | 2011-10-04 | 人氣:396

100學年度學童早餐於10/18開始,其申請時間及方式如下:

教育局補助生: 1.具低收入戶卡 2.具中低收入戶卡 3.家戶所得低於新臺幣30萬以下,請於10/7前繳交同意書。

自費生及弱勢學生(家戶所得於新臺幣30萬~60萬),待清寒學生申請後如還有名額,請於10/11~10/13向學務處營養師提出申請。

清寒學生於10/18前如有早餐的需求,可向學務處或老師提出申請,將提供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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