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協助學校推動廣播教育,加強民眾對廣播之認識,國立教育廣播電臺特訂定旨揭須知,相關事宜說明如下:(一)服務對象:各級學校、機關及二十人以上之團體,四十人以上者須分梯次參觀。(二)參觀時間: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九時、下午二時入場,可停留1至1.5小時。(三)申請辦法:於參觀日十天前填寫申請表,以信函、傳真、網路電子信函方式提出申請或電話預約。該臺參觀導覽網路線上報名網址為:http://web.ner.gov.tw/OnlineService/apply_4.asp,請多加利用。本案若有未盡事宜,請逕洽臺北總臺承辦人黃小姐(02)23880600分機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