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臺100年7月1日公告之旨揭要點所示規定為:指定曲將由本會於決賽開賽前15日自「指定曲目」中公開抽出。該項規範個人項目皆適用,合先敘明。 惟以獨唱項目,因唱腔多樣性,音域多變化,有別於其他項目單一樂器屬性,爰修正前項規定為:「指定曲將由本會於決賽開賽前15日自『指定曲目』中公開抽出;男聲獨唱、女聲獨唱由參賽者於『指定曲目』中自行擇一演唱,否則不予計分」,以臻周延。
詳情請上比賽網站http://music.ner.gov.tw/SEH/news_M/disp.asp?id=3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