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及重大議題)修正處說明如下:

1. 為求語文學習領域--國語文之課程名稱與能力指標內容一致,並慮及國內國民習以國語稱呼國內共用語,儘於對外(外籍人士、國外機構等)說明時,才採用「華語」之原則,爰在修正其部分內文文字並微修能力指標項次。

2. 重大議題修正部分,增列各重大議題融入閩南語課程綱要對應表並調整部分指標細部內容,已臻完備。

3. 本次國民中小學九年一貫課程綱要之調整,業經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審議委員會審議通過,並自100學年度起,由一年級、七年級逐年向上實施。

4. 修正後課綱電子檔,可至教育部國教司網頁/國民中小學課程綱要項下查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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