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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 最新消息 | 2010-11-02 | 人氣:377

為照顧低收入學童家戶享有公平的資訊科技應用環境,

教育部辦理「100年度國民電腦申請」相關資格及補助內容如下,

請符合資格且有需要的學生,

於11月10日前向級任導師登記並填寫資料表。


◎申請資格:
(1)領有區公所核發之99年度有效之低收入戶證明。
(2)家中有99學年度就讀國小3年級以上至國中1年級以下之在學學童。
(3)家中未擁有電腦設備或家中擁有之電腦設備老舊不堪使用。


◎補助內容:
(1)電腦設備:一台電腦,含軟硬體設備、操作訓練、維護與3年保固等。
(2)上網服務:每戶補助36個月免費上網,含線路費、安裝接線費、不當資訊過濾及上網時間管理費用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