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資格
持有重度以上身心障礙證明手冊或重大傷病證明如白血病、惡性腫瘤等,非自願原因無法到校且有在家教育之必要者。
(111年7月6日核定在家教育服務通過之舊生,本次無須申請。)
申請時間
(一) 新申請在家教育學生者,隨時提出申請。
(二) 已核定為在家教育學生者,於每年 11 月 15 日、 5 月 15 日前提出申請。
地址:[10860]臺北市萬華區莒光路315號 聯絡箱:049
〔 交通方式 〕〔 分機一覽表 〕 電話:(02)23061893 傳真:(02)23064375 電子信箱:mailus@syps.tp.edu.tw 網頁最佳解析度:1280 x 1024 建議瀏覽器:IE10、Chrome、Firefo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