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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市誠正國中自108學年度辦理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完善我國海外攬才政策就學配套實施計畫」,設置雙語教育班及語言教育班各1班,並於111學年度賡續辦理招生,招收7、8、9年級雙語教育班2班及語文教育班1班。惟考量本市國中僅於該校設班,同意設籍、居住地或工作地點於本市且符合該校入班資格者,得申請就讀,額滿為止。
(一)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第4條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子女:但不包括依補習班及進修教育法立案之短期補習班專任外國語言教師之子女。
(二)符合「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對象之子女。
(三)返國學人或經理人等國際人才之子女,其與子女在國外連續居留滿一年以上。
申請方式與程序
(一) 申請人應於期限內,填具申請表(如附件),並備妥下列資料,向服務管理單位提出
1.家長及兒童之戶籍資料或護照資料與外國人居留證。
2.歸國學人需提供其子女在國外連續居住一年以上之證明。
3.服務單位之聘書資料(職稱、聘期)
(二)資格審查:由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召開「雙語教育班入學審查會」及「語言教育班入學審查會」進行資格審格,並呈報教育局核定結果。
(三) 華語能力鑑定:申請語言教育班學生,須接受學校安排之華語能力鑑定,通過後始得安置入班。
錄取名額
(一)雙語教育班每班15人,招收1班,額滿為止。
(二)語言教育班每班30人,招收1班,額滿為止。
錄取方式
(一) 符合本計畫第三點入班資格,並經「雙語教育班入學審查會」及「語言教育班入學審查會」審查通過者,如人數未超過核定招生名額,則全數錄取。
(二) 如超過核定招生名額,依下列順序錄取
1.符合「外國專業人才延攬及雇用法」第4條規定,外國專業人才、外國特定專業人才及外國高級專業人才子女:
2.符合「境外優秀科學技術人才子女來臺就學辦法」對象之子女。
3.返國學人或經理人等國際人才之子女,其與子女在國外連續居留滿一年以上。
(三) 如相同資格人數超過時,以英美語系國家背景之學生優先錄取;若同符資格者仍超過核定員額,以其子女於回國後一年內提出申請者優先,其餘則以抽籤決定之;候補順位保留一學期。
申請期限
日期依臺北市立誠正國民中學公告為準,申請額滿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