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尊重國家多元文化之精神,促進國家語言之傳承、復振 及發展。依「國家語言發展法」第7條說明,對於面臨傳承 危機之國家語言,政府應優先推動其傳承、復振及發展等 特別保障措施。爰教育部為使民眾從「心」認同本土語言 價值,了解到語言流失的嚴重性,使社會大眾對「國家語 言」有更多的認識與了解,特推動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培 訓本土語言意識培力宣講人員,向教育部所屬人員、學校 教育人員及一般民眾宣導。

 

  • 1) 17155305_1100137754_ATT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