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旨揭比賽現場收件時間及地點注意事項:
(一)收件時間:自110年5月17日08:00起至110年5月19日16:30止,逾期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臺北市立士林高級職業商業學校學務處訓育組。
(三)交件方式:請由專人將作品以親送方式送達本校(郵寄方式不予受理)。
二、參賽作品需為學生本人之創作,如屬臨摹、抄襲或經查係他人加筆之作品、或曾經參加其他任何展覽之得獎作品,
不得參賽,違者取消入選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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