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維護學生健康視力,有效管理並輔導學生正確使用電腦、行動電話等3C產品觀念,有限度地保障學生使用電子3C產品之權利,減少3C產品對視力之危害,該局特修訂旨揭使用建議供參酌。

  • 1) 13575485_1093016284_ATT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