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 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 適能指導員,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二、旨揭證照第2梯次檢定考試採「網路報名」方式,檢定考試 報名自108年7月15日起至8月9日止。
三、請各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檢定。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安恬或蔡宇晴小姐,電話:(02)7734-6876或7734-68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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