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國民體適能指導員資格檢定辦法」明定初級指導員得擔 任學校體適能指導及體適能檢測工作,並明列中級指導員之執業範圍除初級指導員之業務外,得擔任健身中心之體 適能指導員,並指導65歲以上民眾體適能活動。 

二、旨揭證照第2梯次檢定考試採「網路報名」方式,檢定考試 報名自108年7月15日起至8月9日止。

三、請各校教師踴躍報名參加檢定。

四、如有疑問請逕洽中華民國體育學會,蔣安恬或蔡宇晴小姐,電話:(02)7734-6876或7734-6878。

  • 1) 108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簡章.docx
  • 2) 108年度國民體適能指導員檢定考試公文.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