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教育部106年12月6日臺教社(一)字第106017707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希冀強化建立國人終身學習觀念,提供平臺鼓勵全國民眾參與,特選拔終身學習楷模,宣導得獎楷模的終身學習優良事蹟,作為全民模範,落實學習社會之發展。
三、本案請本市各級機關學校(含補校)、社區大學、樂齡學習中心、樂齡學堂等單位踴躍推薦優秀終身學習者,參加
資格與條件如下:
(一)未曾獲得全國終身學習楷模獎項者。
(二)設籍本市年滿18歲以上之非在學學生,進行終身學習活動達5年以上。發展個人生涯,力求自我實現,足為學習表率者。
(三)個人能持續終身學習,因應社會變遷,善用學習資源,並能熱心分享學習經驗,具有卓著績效者。
四、申請表格請逕至「106年度全國終身學習楷模選拔暨表揚活動」網站下載(網址:http://106lifelongeducation.weebly.com/22577215173603935338.html)。

請儘速與輔導室資料組周老師聯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