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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106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兒童美術創作展(小小美術家)校內收件開始,全班皆可參加「初審」,請各班美勞教師推薦1~5名學生參加複審(複審學生需繳交3件作品和報名表),校內複審收件日期至11/10(五)。【相關辦法請參閱:臺北市106年度公私立國民小學兒童美術創作展實施計畫】
辦理步驟-
1.學生挑選自己創作的三件作品,交給自班的視覺藝術指導老師,參加初審。
2.指導老師於報名表上之初審評審欄位,勾選通過項目及評審結果。
3.指導老師完成初審後,填寫參加複審名單:報名表(附件二)、標籤(附件三),(附件四),並將全部之「報名表」及獲選參加「複審」的作品,一併送交「教務處」辦理。
※各校初審無名額限制,只要是認真學習、努力創作的學生,請視覺藝術教師盡量普遍鼓勵學生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