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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學年度臺北市國民小學領域教師關鍵能力模組化課程中階增能研習班
實施計畫
一、研習依據 :本中心106年研習行事曆暨106年5月23日課程規劃會議決議事項辦理。
二、研習目標
(一)教師教學關鍵能力係由本市教育局與各領域輔導團集結多年教學經驗研擬規劃出教師應具備之基本與進階教學能力,並規劃教學能力之模組化課程,欲藉由各領域教師關鍵能力研習,提升教師教學專業素養並提高各領域教師教學知能。
(二)深化教師教學科內容知能:針對各學習領域的學科教學知能,進行專業探討,有效深化教師學科基本知能。
(三)提升教師學科教學能力:針對各學習領域的學科教學知能,進行實務演練,有助提升教師精進課堂教學能力。
(四)連結學科理論實務教學:從理論講述與實務教學的演練歷程,連結理論實務,以引導學生提昇學習的效能。
(五)建立領域專業學習社群:從研習探究歷程,教師更深入了解各領域的內涵,並與相同理念的教師建立社群,分享交換教學資源與策略。
三、主辦單位: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四、研習對象:除藝文領域外,其他領域報名者須具備關鍵能力模組化課程初階資格且通過中階資格審查者,預計於6月30日(星期五)公布研習錄取名單。
五、研習人數:每班上限為50人。
六、研習日期:除藝文領域2天外,其他領域每期6天。
七、報名時間:即日起至105年6年23日止(星期五)。
八、研習地點:
(一) 國語領域:市立新興國中,現場不提供停車場地,請搭乘大眾運輸系統前往。
(二) 綜合領域:市立蓬萊國小,現場不提供停車場地,請搭乘大眾運輸系統前往。
(三) 藝文領域:音樂(中山國小)、表演藝術(市大附小)、視覺藝術(7/7北投國小),現場不提供停車場地,請搭乘大眾運輸系統前往。
(四) 其餘領域:本研習中心(臺北市北投區陽明山建國街2號)。
十、研習方式:講授、實作、分享和討論。
十一、報名方式
(一)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逕行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站(http://insc.tp.edu.tw)報名,並列印報名表經行政程序核准後,再由貴機關(學校)研習承辦人進入系統辦理薦派報名。
(二) 請學員網路報名並由學校薦派後,且於6月24日前將【中階報名資格審查表及其證明】(附件2)傳真或掃描傳送到各領域承辦人電子郵件中,俾利審查小組複審報名資格。
(三) 自然領域若報名本(106)年度初階課程者,仍需填寫並送件【中階報名資格審查表及其證明】,請務必於中階課程上課時,檢附初階研習紀錄。
十二、注意事項
(一) 依據本中心106年5月23日會議決議
1.研習時數核發:全程參與核結36小時,請假時數超過1/5(6小時)不核發研習時數;未足36小時請假之學員,僅限需於下期開課時間,以單元補單元方式,補齊請假單元之課程;藝文領域全程參與核發12小時,請假時數超過1/5(2小時)不核發研習時數。
2.實作作業:依本中心106年5月23日課程規劃會議決議,各領域規範學員之公開授課成果或學習社群紀錄與省思等規範,詳見「臺北市國小教師領域關鍵能力模組化增能課程設計地圖」;務必於完成36小時研習時數後,方始能著手製作,並於完成時數後2年內完成繳交;成果資料請繳回本中心教務組,信封正面請註明研習領域及個人聯絡電話和電子信箱,以方便日後聯繫,繳交方式可以聯絡箱、掛號、包裹或親送,並於送出後與本中心各領域承辦人確認送達與否。
(二) 上述實作資料繳交說明,請將於各領域「關鍵能力模組化增能課程認證作業標準及政策說明」由各輔導團一併講解,並於107年8月31日前彙整完畢並繳交至本中心負責窗口(各領域承辦人),續由資料評閱小組進行審查,預計於107年12月30日公告中階研習通過名冊並核予通過者中階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