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維護民眾健康權益,建構戶外無菸環境,本局依據菸害
防制法第16條第1項第4款規定,預定公告臺北市信義區「
香堤廣場」周邊戶外區域,自105年10月1日起為除吸菸區
外全面禁止吸菸場所。
 

二、實施禁菸措施之範圍,係位於松高路、松智路、松壽路及
松高路20巷間之區域,包括香堤大道、香堤大道廣場、松
壽廣場、新光三越百貨台北信義新天地A8館、A9館、A11
館之1樓騎樓及地下1樓出入口周邊、微風松高之1樓騎樓及
面松高路門口之前方廣場、寒舍艾麗酒店面松高路門口之

前方廣場、及實施禁菸措施區域內之周邊人行道(不含松
高路20巷之人行道)。違反規定於上開禁菸場所吸菸者,
將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第1項規定,處新臺幣2,000元以上
1萬元以下罰鍰。本案另載於臺北市政府衛生局網站(網址
:http://health.gov.taipei)衛生局公告網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