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12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及本市105年十二
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教育部為鼓勵現職教師參與自然領域教學知能進修或研習,並發展國小教師加註自然專長相關配套作為,其中增列現職國民小學教師取得國小自然領域加註專長之「自然與生活科技學習領域初階教學知能課程」2學分及「國小自然科學實驗研究」2學分,或修習國小自然領域「初階教學知能」與「自然科學實驗研究」合計72小時研習時數,或國小自然領域「初階教學知能」36小時及「國小自然科學實驗研究」2學分,得參加「自然領域基本能力檢測」,取得精熟級證明後,申請加註自然專長。並得從寬採認現職國小教師於5年內(自99學年度起迄今)參與自然領域相關研習與現行教育部國教署規劃之研習內涵相同之研習時數,爰本局依據教育部國教署規劃之研習內涵辦理國小自然領域非專長教師初階增能研習。
三、另為深化教師教學領域內容知能、提升教師學科教學能力、連結學科理論實務教學,針對自然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及藝術與人文領域,本局與輔導團集結多年教學經驗研擬規劃出學科教師應具備之基本教學能力,特辦理旨揭研習,以增進非專長教師教學專業知能,請各校鼓勵並督導未具專長教師完成旨揭研習。
四、本案研習資訊:
(一)研習時間:群組共同研習日(105年3月16日、4月20日、5月18日、9月21日、10月19日、11月16日)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
(二)研習地點:各群組委辦學校(詳如附件)。
(三)參加對象:任教自然領域、健康與體育領域、藝術與人文領域及低年級生活課程教師但未具備該學科專長者。
五、報名方式:由群組辦理學校發布,請各校教師逕上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報名,並依報名順序錄取。
六、本局同意核予講師及參加旨揭研習教師公假及課務排代登記,並核實核予研習時數。
七、請各群組承辦學校於教師在職研習網開班時,務必依照旨揭計畫之課程代號及名稱開課,以避免影響後續研習時數採認事宜。

  • 1) 臺北市105年度國民小學藝術與人文領域(含生活課程)非專長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odt
  • 2) 臺北市105年度國民小學自然領域非專長教師初階增能研習實施計畫.odt
  • 3) 臺北市105年度國民小學健康與體育領域體育非專長教師增能研習實施計畫.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