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嘉義大學辦理10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及26學分班」

國立嘉義大學辦理教育部10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招生簡章

壹、依     據:

   一、依教育部104年11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54742號函辦理。

   二、依教育部「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專門課程科目及學分對照表實施要點」辦理。

   依教育部「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辦理。

貳、辦理單位

   指導單位:教育部          

   辦單位:本校進修推廣部

   三、協辦單位本校輔導與諮商學系

參、開設班別: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學分班

肆、開設課程及學分數13門課程共26學分。

招生對象:

一、現任國民小學編制內合格專任教師。

二、具國民小學合格教師證書之儲備教師(含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

三、符合6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註1),得以外加名額(不佔26學分班名額),

    自費修習「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與「危機管理」至

    少6 學分後,由本校申請辦理加註輔導專長事宜。

註1自97 學年度起曾受聘為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年資達達1年(含)以上未滿3年(包含取得合格教師證書後,曾任3個月以上國民小學代理、代課或兼任教師之年資),且為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註2或持有輔導(活動)科/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專長教師證書者

註2:「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及雙主修)」之界定,係指系所組名稱包含輔導、諮商、心理、諮商心理、臨床心理系所組(含輔系),並修習過諮商理論與技術(或心理諮商與治療)類3學分、團體輔導與諮商(或團體心理諮商與治療)類2學分、心理衡鑑(含心理測驗)類2學分、兒童發展類2學分,及諮商與輔導實習(或臨床心理實習)至少一學期並及格者。

   

 

 

 

 

 

 

 

 

 

 

 

陸、招生班數及人數:嘉義2(未達30人不開班)高雄1(未達40人不開班)

  高雄班每班50(高雄縣市、屏東、離島地區教師為優先)

                 預定1057-1061(1)

      ※上課場地高雄師範大學

  嘉義班:每班50。預定1053-1061(2)

     ※上課場地:嘉義大學林森校區

柒、報名方式及日期:

  一、修習6學分班正式教師或專任輔導教師(輔導相關系所及年資1年以上)自行通訊報名

   (1)報名表                   (2)合格教師證影本

   (3)在職證明書               (4)聘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輔導年資一年以上三年以下(97學年度以後才能採計)

 

  二、報名26學分班一般教師及儲備教師(含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自行通訊報名。

   (1)報名表                   (2)合格教師證影本

   (3)在職證明書               (4)聘書影本

   (5)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6)服務年資一覽表

   (7)相關證明文件(申請抵勉者)

  報名表件寄送(地址:600嘉義市林森東路151號)。

  報名日期

1.嘉義A班-即日起至105年3月5日止,以郵戳為憑。

2.嘉義B班-即日起至105年4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3.高雄班-即日起至105年4月20日止,以郵戳為憑。

 錄取方式:

  第一順位:現職合格專任輔導教師(不佔核定名額)修習6學分者。

      第二順位:合格專任教師並曾任輔導教師(服務證明)

      第三順位:現職合格專任教師。                     

      第四順位:現職代理代課教師。

      第五順位:儲備教師。

      ※順位優先者優先錄取,惟逾招生人數時,依總服務年資高低錄取,如年資相同時,

        年長者為優先。

  二、每班次錄取50人(高雄班未達40人、嘉義班未達30人,本部保留開班權利)。

  錄取名單及上課地點將公告於本部網頁http://www.ncyu.edu.tw/extension/)

 

玖、收費標準:

   1學分費為2,100元。

   報名費500學雜費3,000元。

   應繳金額=報名費+學分費+學雜費。

   費用於錄取名單公告後,另行(e-mail)通知列印繳費單至各通路繳費。

 

拾、開班起訖日期上課地點:

  開班起訖日期:1050326日至106228日。

      (上課時段:學期中週六日及暑假(平日星期一~五或六))

     .假日時段:1053月~1062(開學後週六日08:30-18:00)。

     .暑期時段:1057月~8月(星期一至星期五08:30-18:00)。

  上課地點嘉義班-嘉義大學林森校區高雄班-高雄師範大學。

 

拾壹、學分取得規定及請假管理辦法:

每課程修習2 學分計36 小時,學員缺課未達上課時數三分之一(12小時)並經考評

    及格,以及課程全數修畢後,將由本校發給學分證明書。

修畢本班課程26學分,且未逾請假規定時數,並經成績考查及格後,由本校發給學分

    證明書。每門課程缺曠課達授課時數之三分之一者,不發給學分證明書。

請假規定將依本校學則辦理。

  隨堂點名:授課教師將進行隨堂點名,確實掌握學員出勤狀況。

  成績考核:由授課教師依學員之平時表現、作業、測驗等,考核學員之學習成果,並

                適時給與建議與指導。

 

拾貳、授課師資:

  ()課程由本校輔導與諮商學系各領域專長教授擔任。

  ()師資培育聯盟學校師資。

拾參、經費來源:由學員自費參加。

拾肆、授課課程師資表:(如下表)

授課課程表(暫訂)

部訂課程名稱

(必備科目)

本校課程名稱

學分

時數

授課教師

備註

學校輔導工作

學校輔導與諮商

School Guidance and

Counseling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吳芝儀老師

 

諮商理論與技術概論

諮商理論與技術

Counseling Theory and Techniques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張高賓老師

 

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

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

Children’s Adjustment Problems and Guidance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沈玉培老師

 

危機處理

危機處理

Crisis Intervention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曾迎新老師

 

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

學校諮商實習

Practicum in School Counseling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張高賓老師

 

必備學分小計

10 學分

部訂課程名稱

(選備科目)

本校課程名稱

學分

時數

授課教師

備註

表達性治療

遊戲治療

Play Therapy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沈玉培老師

 

兒童輔導技術與策略

認知行為治療

Cognitive-Behavioral Therapy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曾迎新老師

 

團體輔導

團體輔導與諮商

Group Guidance and

Counseling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施玉麗老師

 

人際關係與溝通

人際關係與溝通

Interpersonal

Relationships and

Communication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王以仁老師

 

諮詢理論與實務

諮詢理論與實務

Theories and Practices of Consultation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楊育儀老師

 

學校輔導方案設計與評估

輔導方案設計與評估

Design and Evaluation of Guidance Programs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楊育儀老師

 

生涯輔導

生涯輔導與諮商

Career Guidance and

Counseling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吳芝儀老師

 

心理測驗與評量

心理測驗與評量

Psychological Testing and Measurement

2

36

本校輔導諮商學系

黃財尉老師

 

選備學分小計

16 學分

合計26學分

 

 

拾伍、退費辦法:

凡已報名者,請按時上課,不得以任何理由申請保留資格;若因故未能上課,應依教育部「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之退費標準退費,「第十七條……學員完成報名繳費後,因故申請退費,應依下列方式辦理: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費用之九成(不含報名費及雜費)。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學分費、雜費等各項費用之半數。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欲申請退費者,請於課程上課總時數未達1/3 前提出,申請截止日期需為該課程時數達1/3 前一日(不包含當日)。若您採用傳真方式退費(含收據),請於傳真之後來電確認。

 

拾陸、學分抵免辦法:

 以下範圍不符合抵免條件

   (一)國小教師學程之學分不能抵。

   (二)其修習學年度至申請學分抵免已超過10年課程之學分不得抵免。

   (三)專門課程與教育專業課程學分不得重複採計。

 專門課程學分抵免,經本校輔導與諮商學系審核通過後,以該班應修學分總數之三分

     之一為限 (26學分的三分之一,限抵8學分)

申請者應附下列文件

 報名本26 學分班可依本校規定辦理學分抵免,欲抵免之科目學分為10年內所修習之課

     程,檢附本校「加註輔導課程表及教育部版本的對照表」,如需抵免請填寫「抵免申

     請表」 (本校「科目名稱」,請印成A4) ,以便審核。

 四、應檢具原修讀科目學分之歷年成績表正本

 五、應檢附修畢國民小學師資職前專業課程學分證明書(需有科目名稱),以供抵免大學、

     研究所學分之審查必備文件)

 六、若為推廣教育學分班,需檢附(1)教育部核定開設之公文(2)教育部核定開設之課程(

      劃書)(3)學分證明書(4)成績單(正本)

 七、科目名稱不同時,請檢附「課程大綱」。

 八、上述抵免資料未齊全者,不予審查。

 九、所繳交資料,請自行備份留存,恕不退還。

 若需抵免學分者,請報名時一併檢附抵免資料,請確認資料齊全再寄送,以利審查作

     業,報名時未送件齊全者,恕不受理逾期補件抵免審查。

拾柒、附則

(一)本班旨在提供進修相關專業智能,不授予學位證書。如欲取得學位,須經各類入學考

試通過後依規定辦理;本班核發之學分證明,依教育部之規定,不得作為取得合格教

師資格教育學分採計之用。

  (二)本校得適當調整本課程、上課教室及師資。

  (三)各班次書籍費與材料費等另須由學員自行負擔,不包含於學費中。

  (四)課程修畢後,進修時數可登入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

  (五)如遇天災(例如:颱風),當天課程依照該縣市政府宣布決定是否停止上課,課程順

      延。

  (六)課程聯絡人請洽:高雄班及嘉義班05-2732401-05(莊富琪小姐)

(七)本簡章未盡事宜,依相關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