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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台南大學105年度「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招生訊息
一、依據:教育部中華民國104年12月17日臺教師(三)字第1040169781號函核定以及「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教師在職進修作業要點」辦理。
二、招生人數:5名(以外加名額方式自費修習本校「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26
學分班」之相關課程)。
三、招生對象(報考資格):依據教育部補助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稚園教師在職進修
作業要點,招生對象如下述:
(一)符合6學分班修課資格之教師:符合6學分班資格之現職國小專任教師(註1),自費修習「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危機管理」至少6學分後,申請辦理加註輔導專長事宜。
|
四、招生及報名方式:
(一)招生程序:符合報名資格者,並需檢附「主管機關薦送公函』,及檢附相關文
件資料,始符合報名程序。
(二) 報名方式:一律採通訊報名,於104年2月16日(星期二)前(以郵戳為憑),以掛號郵寄至「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國民小學教師加註輔導專長6學分班」收。
所需各項表件如下:(報名表請正楷簽章,資料依序裝訂,報名資料一經收件後,概不受理補件)。
1.主管機關薦送公函。
2.報名費200元匯票乙紙(匯票抬頭:國立臺南大學)。
3.報名表(附件二)。
4.合格國民小學教師證書影本一份(附件三)。
5.國民小學輔導教師或輔導主任、輔導組長等歷年年資證明影本。
6.輔導諮商心理相關系所組畢業(含輔系、雙主修)證書影本一份。
7.限時回郵信封一個(B5規格,信封上填妥姓名、地址並貼足12元限時郵資。
寄發審核結果通知用)。
※上述所繳交之各項證件,經查明有偽造情事者,撤銷入學資格。
五、錄取順序:符合報名資格者,依照報名收件順序錄取。
六、公告名單:於105年2月25日(星期四)前,在本校網頁公告錄取名單,並以E-mail、簡訊通知繳費。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者,取消入學資格,所缺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七、上課時間:105年3月26日至105年8月5日。(詳如附件一課程表)。
八、上課地點:國立臺南大學府城校區教室(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3號)
九、課程規劃:每門課2學分,3門課程,共計6學分。
課程名稱 |
學分數/時數 |
危機管理 |
2/36 |
輔導工作實務與專業成長 |
2/36 |
兒童適應問題與輔導 |
2/36 |
十、收費及退費標準:
(一)錄取者,以E-MAIL通知ATM轉帳繳費,每學分費為新台幣2,000元。請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否則由備取生依序遞補。
(二)依據教育部頒布「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
1.學員自報名繳費後至開班上課日前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九成。
2.自開班上課之日起算未逾全期三分之一申請退費者,退還已繳費用之半數。
3.開班上課時間已逾全期三分之一始申請退費者,不予退還。
4.辦理退費,須填妥退費申請單(請於進修推廣組首頁進入下載),並檢附原收據及存摺影本辦理。
十一、每學分缺曠課時數達三分之一者,不發給學分證明書;各科成績依課程評定成績及格者,由本校核發學分證明書。
十二、附則
(一)本班依「專科以上學校推廣教育實施辦法」辦理。
(二)上課日如遇颱風、豪兩或其他天災,是否上課請依臺南市政府公告辦理,惟停
課日之課程將擇期補課。
(三)本簡章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十三、成績及格者,可登入教師研習時數。
十四、辦理單位:本校教務處進修推廣組(06)2133111轉246-249或2139993
(傳真)06-21338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