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104年11月16日科實字第10402006370號函及本局103年12月31日北市教中字第10343578400號函辦理。
二、旨揭要點業以104年10月1日科實字第10402005461號令發布修正實施,並公告於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網站。
三、有關本實施要點壹、總則三、展覽組別高中組及高職組整併為高級中等學校組,展覽科別整併為11科已於103年12月26日公告發布在案。相關修正規定自民國105年第56屆中小學科學展覽會開始實施。
四、其餘修正規定,請詳閱實施要點第一頁部分規定修正重點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