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
一、依據市立雙園國中104年9月10日北市雙中學字第10430636300號函辦理。
二、旨揭研習原訂於104年9月14日(星期一)至9月20日(星期日)舉行,修正於104年10月12日(星期一)至10月18日(星期日)辦理;另修正實施計畫原十五點、請假規定為「(一)凡經錄取之學員一律核予公假派代」,惠請協助公告並鼓勵所屬教師踴躍參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