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轉知「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前導學校暨機構作業要點」,業經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於中華民國104年7月23日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069392B號令訂定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7月23日臺教國署高字第1040069392C號函辦理。
二、本案電子檔可至「教育部主管法規查詢系統」下載,網址:http://edu.law.moe.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