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校104年3月24日北市士中教字第10430192000號函辦理。
二、本研習參加對象為國中社會領域教師,國小及高中教師不必參加。
三、原訂104年4月8、29日辦理的「社會領域」補救教學知能研習,延至104學年度第1學期(9-12月)辦理,辦理日期另案函知各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