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參加資格:凡設籍中華民國之民眾均可參加徵選

  2. 主題內容:應力求詞簡意賅,符合弘揚師道精神,文字以14字以內為限,主題涵義說明以100字為原則。

  3. 收件日期:自104年3月2日(一)~ 3月30日(一)止。(郵寄者以郵戳為憑)

  • 1) 臺北市104學年度特殊優良教師評選表揚活動主題徵選實施計畫.od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