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4年醫事服務機構辦理口腔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提供預防保健服務,其補助對象及實施時程如下:
(一) 兒童牙齒塗氟
1 未滿6歲兒童,每半年補助一次。
2 未滿12歲之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設籍原住民族地區、偏遠及離島地區兒童,每三個月補助一次。
(二) 國小學童臼齒窩溝封填:
1 103年9月起入學國小一年級學童。
2 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身心障礙者、山地原住民鄉及離島地區國小二年級學童。

1. 符合補助身分之二年級學童持學校發給之「國小學童窩溝封填補助服務方案」之【醫事機構】家長通知書(附錄 2-1)、【醫事機構/學校巡迴服務】施作紀錄單(附錄 2-3)及健保卡接受特約牙科服務。家長通知書及施作通知單預計104.1/6發下
2. 符合補助之一.二年級學生完成本項服務後,請牙醫師填寫「國小學童窩溝封填補助服務方案」施作紀錄單,並預約下次施作或追蹤時間,分由學童家長留存1 份,由施作醫師留存。
3.符合補助身分之一年級學童持學校發給之「護齒護照」及健保卡接受特約牙科服務,並交回內頁右側(施作回條),並預約下次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