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103年度提升教育人員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暨性騷擾通報率及防治工作「個案案例徵選活動」實施計畫
壹、依據:臺北市103年度提升教育人員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暨性騷擾通報率及防治工作實施計畫辦理
貳、目的:
    一、提昇教育人員相關案件之辨識能力、通報意願、通報率及防治工作內容之認識。
    二、強化教育人員對相關法律知識之認知及案例協處歷程之運用。
    三、分享教育人員對責任通報、案例協處之經驗歷程,增進個案協處知能。
參、主辦單位:臺北市政府教育局。
肆、承辦單位:臺北市立大同高級中學、臺北市立敦化國民中學、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民小學、臺北市中正區國語實驗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臺北市立啟智學校。
伍、參加對象:本市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及特殊學校現職教育人員,即各校及幼兒園之教師、職員、技工工友、學校警衛、運動教練、約聘僱人員;其中教師包含專任、兼任、代理、長期代課、護理教師、軍訓教官及教育實習人員等。
陸、徵件日期:即日起至103年10月 31 日(星期五)止。
柒、收件地點: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民小學輔導室。可親送、放置教育局連絡箱(請務必來電確認是否已收到)或郵寄指定學校「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國民小學(地址:112臺北市北投區文林北路155號)」,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捌、徵件規範及內容:
一、本市各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小、幼兒園及特殊學校每校至少送一
    件案例。
二、徵件規範:
(一)案例作品送件須附報名表(如附件一)。
(二)每件案例作品作者至多2名,簽署共同作者順序同意書(如附件二),及聲明書、著作財產權讓(如附件三)與同意書及參賽作品封面格式(如附件四),依照規定格式撰寫,並檢附相關資料,經審查格式不符者,不予列入評選。
(三)每件案例作品以3,000字至8,000字為原則。
(四)案例作品請以書面及電子檔光碟一併送件。
(五)送件之案例作品均不退件。
三、徵件內容:
(一)以教育人員兒少保護、家庭暴力、性侵害暨性騷擾及性交易防治教育工作相關主題為內容。
(二)「不」限定為「通報事件」的內容,凡與徵件主題內容符合之案例均可送件。
(三)題目:自訂,規格(見附件五)。
應包含下列內容:
壹、背景分析
貳、案情描述
參、處遇經過(採行策略、進行流程、所需時
    間,社會資源與通報等協處歷程)
肆、結果與心得分享
伍、問題與建議
玖、評審標準與方式:
一、邀請專家學者暨實務工作者擔任評審組成評審小組,進行審查。
    評審標準:
   (一)整體架構之完整性(30%)
   (二)是否符合正確處遇之概念(25%)
   (三)實際運用參考之可行性及效益(25%)
   (四)特色或創意(20%)
    二、案例徵選預計錄取件數:本市公私立高中職以下各級學校育人員皆報名參加,分為幼兒園組、國小組、國中組、高中職組、特殊教育組5組,徵件類別分「兒童及少年保護宣導教育」、「家庭暴力防治教育」、「性侵害性騷擾與性交易防治教育」3類。
    三、每類每組各錄取特優、優選及佳作各1件,評審得視作品內容增
        加獎項數量;各組作品經評審委員評選未達獎勵標準,得從缺。
壹拾、       獎勵:
一、特優作品之作者核敘嘉獎兩次,每件每人頒發獎狀一幀。
    優選作品之作者核敘嘉獎一次,每件每人頒發獎狀一幀。
    佳作作品之第一作者核敘嘉獎一次,每件每人頒發獎狀一幀。
二、入選作品每件核發撰稿費。
三、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對入選作品擁有修改潤飾權。
四、入選作品需授權由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彙集出版印行或印製教學資
    源光碟,提供公開分享使用。